当前位置:

道县发布禁止猎捕采集野生动植物的通告

来源:道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郭学远 编辑:义婷 2023-04-27 16:34:31
时刻新闻
—分享—

为切实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安全,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近日,道县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禁止猎捕、采集野生动植物的通告》,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一是明确了禁止猎采时间和区域。自2023年5月1日起至2028年4月30日止,在本县行政区域内禁止猎捕、采集野生动植物资源。

二是界定了禁止猎采物种。所有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和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湖南省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的野生植物。因科学研究、种群调控、疫源疫病监测、人工培育和文化交流等特殊情况确需猎捕、采集野生动植物的,必须依法依规按程序报批。

三是细化了禁止猎采工具和方法。在禁猎区禁猎期内,禁止使用军用武器、体育运动枪支、汽枪、地枪、自制猎枪、毒药、炸药、排铳、地弓、弩弓、弹弓、粘网、滚笼、犬捕、电击或诱捕装置、猎套、猎夹及其他危害人畜安全的猎捕工具和装置猎捕;禁止使用夜间照明行猎、歼灭性围猎、火攻、诱捕、烟熏、挖洞、设陷阱、仿声、网捕、捣巢以及其他禁止使用的狩猎方法进行狩猎,情节严重的,不论是否有猎获物,一律按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追究刑事责任。

四是强化了部门职能。县林业、农业农村、公安、市场监督、交通运输、网信等有关部门严格履行野生动植物保护职能,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凡非法猎采等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是鼓励社会参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有保护野生动植物的义务,对破坏野生动植物行为有权向林业或森林公安等职能部门举报或者控告。

来源:道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郭学远

编辑:义婷

本文链接:https://daoxian.rednet.cn/content/646748/61/12603876.html

阅读下一篇

返回道县新闻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