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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动·醉驾曝光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来源:道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道县公安交警大队 编辑:郑杰 2023-08-17 15:2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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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开展的夏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动的一个主要内容是查处醉驾。醉驾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容易产生威胁,构成危险驾驶罪,并吊销驾驶证。对于醉驾,道县公安交警始终坚持“零容忍”。为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提升市民交通安全意识,交通违法曝光台曝光夏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动中查处的部分醉驾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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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2023年8月11日22时53分许,雷某驾驶一辆湘MT94**二轮摩托车途径道县潇水中路西洲步行街路段时被道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结果为146mg/100ml,后经检验静脉血液乙醇含量为167.26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雷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刑事立案,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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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2023年8月12日3时许,范某俊驾驶一辆湘ARU0**小型普通客车途径道县小江口路审计局路段时被道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结果为181mg/100ml,后经检验静脉血液乙醇含量为199.27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范某俊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刑事立案,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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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2023年8月11日21时12分许,蒋某凤驾驶一辆无牌普通二轮摩托车途径道县寿雁镇井头村路段时被道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结果为106mg/100ml,后经检验静脉血液乙醇含量为233.97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蒋某凤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刑事立案,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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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四:2023年8月12日22时8分许,熊某驾驶一辆湘M385**二轮摩托车途径道县爱莲中路路段时被道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结果为142mg/100ml,后经检验静脉血液乙醇含量为159.06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熊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刑事立案,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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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五:2023年8月12日9时27分许,尹某前驾驶一辆无牌轻便二轮摩托车途径道县白马渡镇集市路段时被道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结果为130mg/100ml,后经检验静脉血液乙醇含量为133.79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尹某前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刑事立案,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道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道县公安交警大队

编辑:郑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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